关于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启动企业信息公示的通告 来源:新时代商会 时间:2020-04-11 14:33 518 阅读 关于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启动企业信息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启动企业信息公示。通告详见:昆明市工商局关于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启动企业信息公示的通告 - THE END - 本文由 新时代商会 发布,最后更新于 2020-04-11 14:33。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保留作者署名并注明原文链接。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页给好友 上一篇 关于昆明商协业务指导价格公示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工商局联合省农业厅制定推行二十五类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