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大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四号)
为全面落实大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全力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将全面加强人员管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理市辖区内所有外省及外籍游客需按要求,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送至指定酒店入住,其中:湖北籍游客入住洱海金沙半岛海景养生酒店(联系电话:0872—2507777),其余外省籍、外籍游客入住苍山饭店(联系电话:0872—2125681)、大理中和坊(联系电话:0872—3098888)等酒店。
二、对近期从湖北返回大理市的返乡人员(学生、务工人员、现役军人)、湖北籍的经商人员及近期到过湖北省的大理市居民,由各乡镇(办事处)逐一进行甄别,离开湖北省已满十四天的,严格落实居家管理;离开湖北省未满14天的,由各乡镇(办事处)送至集中管理点统一管理。
三、大理市辖区内所有外省经商户,即时起暂停营业。
四、大理市辖区内所有酒店、民宿客栈自行停业(政府指定承担任务的除外),对违反规定的,一律封停。
五、自即时起,大理市辖区内所有湖北籍车辆务必于1月31日24:00前,到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登记(地址:大理市龙溪路31号,联系电话:0872—2125316)。
六、对不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工作、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2—2338550,110)。
 
大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栏目索引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