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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20年上半年市场监督管理 12315投诉举报情况

一、概况

1.2020年上半年全市12315受理投诉、举报、咨询93659件,较2019年上半年增加了20.37%。其中,举报9755件,占总受理量的10.12%,同比增长了137.00%;投诉20107件,占总受理量的21.47%,同比增长了10.58%;咨询63797件,占总受理量的68.12%,同比增长了14.92%,投诉举报办结率99.23%。

图片1-1

2020年上半年诉求情况同比图

2.2020年上半年举报受疫情影响,2月份举报中,四个主城区的举报量占总举报量的69.03%,但总量较2019年上半年下降了7.29个百分点,举报集中度略下降。

3.2020年上半年商品类举报6640件,占举报总量的68.07%,服务类举报3115件,占举报总量的31.93%。涉及价格类举报涨幅最大,占总举报量的37.45%;其次为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广告类举报。举报热点为:食品类、医疗器械、日用商品、餐饮住宿服务、租赁中介服务。同比2019年,服装鞋帽举报情况有所改善,医疗器械和食品类举报增加。

4.2020年上半年各月的投诉量明显高于2019年各月的投诉量,其中,2020年2月份投诉量同比涨幅最大,为23.1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导致二月份航空行业投诉激增,其次为5月份,主要原因是房屋中介行业与健身行业投诉量增长较大。

5.2020年上半年商品类投诉8856件,占投诉总量的44.04%,服务类投诉11251件,占投诉总量的55.96%。商品类投诉排名前三的是食品类 、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服务类投诉排名前三的是,文娱体育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通信服务。按投诉性质分析,合同问题、预付费(卡)问题、售后问题较突出。受疫情影响,机票、宾馆住宿、旅游、健身、教育培训等投诉增加,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预付式消费不能按约履行引发的退款、售后等问题。

二、典型问题

(一)房屋中介问题:

1.口头承诺可随时退房,同时商家诱导与金融公司签订贷款合同支付房租,若期间消费者提出退租,中介公司以合同违约为由要求收取违约金,且拖延解除贷款合同,导致影响消费者征信问题。

2.消费者明确租用时限需求,但房屋中介告知因公司规定合同必须签订一年,但口头承诺期间可随时退房,消费者若提前退租,中介公司都会以合同违约为由扣留租房押金。

3.房租交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房租未到期的情况下,中介要求支付下季度房租,若不支付要求办理且不退押金及剩余租金,采取私自更换门禁卡等反法限制租房户。

4.中介代收水电费却未对外及时缴纳,导致租房户停电停水;

5.中介不履行合同承诺及预付费退款纠纷。

(二)购买计算机产品问题:

1.“推荐乱”, 无视消费者购买需求,以性能更好、配置更适合消费者等为由,推荐其他型号计算机产品,但购买后发现配置低、价格高,部分产品厂家都已停产,因推荐过程无书面凭证,取证难,产品无质量问题不能按照《计算机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处理,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2.“更换乱”,消费者提出明确购买需求,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共识后,商家以店内无现货,需要到仓库取货为由,让消费者先行等待,后续提供的是包装完好的计算机产品,消费者基本不会再现场查验,回家后才发现内存、显卡、硬盘甚至是型号被更换,无产品质量问题情况下同样存在取证难、维权难情况。

3.“价格乱”,计算机、计算机产品配件、相关软件销售无明码标价,实体店价格与官网价格差异较大(1000元-3000元不等),消费者对此感知度较差,部分热门计算机产品未摆放在店内销售,出现价格违法行为取证难、查处难。

4.“欺诈乱”,消费者购买全新的计算机产品,使用后才发现商家提供的部分配件是二手配件,便携式计算机电池容量不到75%,商家隐瞒销售,存在消费者在发现问题因时超过质保时限维权困难。

5.“售后乱”,计算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处理,售后权利就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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