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工作的要求,自 2016年 11月 28日 云南省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以来,云南国税做到“五个到位”,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了“两证整合”改革工作平稳实施。
一是认识到位。云南国税在云南省委、省政府改革小组领导下,充分发挥国税部门职责,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同时,充分认识到推行“两证整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时召开“两证整合”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的目的意义,研究制定各层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明确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为顺利推进“两证整合”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协作到位。首先,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加强与同级工商局、地税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由政府主导,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三部门同步推进,其他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其次,各级国税机关相互配合,层层落实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任务,并建立问题反馈台账,及时收集整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逐级向上反馈,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是宣传到位。云南国税采用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做好宣传准备工作。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改革初期,结合个体工商户关心的热点问题,联合工商局、地税局共同制定“两证整合”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各部门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宣传。同时在各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政策法规,印制纸质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在宣传栏上张贴“两证整合”宣传海报和业务流程图。改革后重点对个体工商户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宣传辅导,通过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有效扩大了社会公众的知晓面和认知度。
四是培训到位。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和自身工作职责及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分层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参加“两证整合”业务和技术培训。重点对一线办税窗口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制作并下发相关操作手册,规范前台操作人员业务操作。
五是服务到位。各县(区)、市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对“两证整合”业务开展宣传和辅导工作,对外公开咨询服务电话,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对改革实施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疑点、难点问题,各级国税机关联合工商局、地税局及时建立“两证整合”问题研判反馈机制,共同查找问题原因,积极进行深入分析,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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