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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面包装上使用了与“抖音”密切相关的元素。资料图
驰名商标在公众中会享有较高的声誉,在行政和司法方面可以获得特殊保护。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正式加入组织,全国抖友走起”“一入抖音深似海,全国抖友贺电来”……
近日,因为在干脆面包装上使用了上述宣传语,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被苏州市中级法院判定侵权。
法院认定,被告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亿达食品”)不正当地借用了“抖音”商标的知名度,将侵权产品与“抖音短视频”及原告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字节跳动”)联系起来,导致了公众混淆和误认,故判决亿达食品立即停止上述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65万元。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字节跳动虽然注册了多个抖音商标,但却集中在计算机软件、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等类别,在食品类别,字节跳动尚未被核准注册抖音商标。
因此,字节跳动要想成功证明亿达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可行的路径是证明抖音是驰名商标。
按照商标法规定,所谓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被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一般情况下,这类商标在公众中都会享有较高的声誉,在行政和司法方面可以获得特殊保护,如跨类保护。此外,驰名商标的所有人,针对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申请无效时,也可以不受时间限制。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抖音”商标具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事实基础。“抖音”自推向市场后,迅速积累了众多用户,吸引了国内外知名媒体的广泛关注,侵权发生时的2018年6月,其日活跃用户已突破1.5亿,月活跃用户超过3亿,已累积了极高的市场知名度,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截至宣判,其日活跃用户超过4亿,知名度得到进一步巩固。
其次,“抖音”商标具备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抖音”为臆造词汇,本身具有较强的显著性,本案侵权行为发生时涉案“抖音”商标已在计算机软件和社交网络服务上实际处于驰名状态,可以获得与其知名度相对应的跨类保护。被告亿达食品使用“爱抖音”标识,属于复制模仿原告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易误导公众,可能致原告利益受到损害。
“‘抖音’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抖音’商标的保护范围,可以对抗在具有关联性的不同类别商品和服务上使用的情况。针对第三方以‘抖音’为名称注册公司、以‘抖音’或相似标识注册域名,都可以提升维权成功率,有利于我们对抗恶意抢注或使用商标。”字节跳动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说。